【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21〕3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
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依据《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根据公共服务供给的权责关系,为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规划》将公共服务划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又分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业。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的公共服务。生活性服务业是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公共服务,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性服务业之间的边界也将随着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规划》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文体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规划》强调,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重大工程、重点改革和保障机制。《规划》是“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我省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公共服务重大成就和“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筑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面临新的国际国内环境和经济社会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纲要(2009—2020年)》深入推进实施。“十三五”时期,全省共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资金4.6万亿元,年均增长7.8%。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构建各级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正在逐步形成广覆盖、多层次、标准化、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体系。
稳就业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就业形势长期保持稳定,“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突破7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常年保持在3100万人左右,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达到95%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惠民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重点工程,普惠制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2020年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
教育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教育强镇、强县、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覆盖率达100%。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位居全国首位,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6.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107.04%,小学净入学率100%,初中教育毛入学率117.1%,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成效显著,14所高职院校入选“双高计划”。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41%,“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全民健康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蓝图基本绘就。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实施强基创优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47家中心卫生院全面完成升级建设任务。全面启动实施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316111”工程项目,启动建设30家高水平医院、100个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从2015年的43.6万张增加到2020年的56.5万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015年的22.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30.7万人。全方位、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从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服务类别从12类增加到29类。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7.1岁提高到2020年的78.4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体育强省建设稳步推进,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9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超过39.1%,城乡居民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超过92.6%。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制度和人群“两个全覆盖”。大力推进扩面征缴,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和基金累计结余均居全国第一。稳步提升社保待遇,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均保持在全国前列,珠三角地区低保救助实现城乡一体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实施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管理。设立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退役军人五级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建成。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9073”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实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累计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0.2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6.89万户,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公积金制度惠及中低收入人群,2020年中低收入人群缴存公积金比例达到94.07%。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全省五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覆盖,“四馆一站”免费开放,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1299平方米。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全省150多家公共文化机构先后建立理事会。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年度评价工作。建成4个国家级、12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成一批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省级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三馆合一”项目正式开工,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有序推进。培育了一批领军全国的优势产业集群,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开通全国首个省级4K频道。
与此同时,我省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托育养老等服务领域仍存在短板,服务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距离;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公共资源配置在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不同群体之间享受的公共服务不均衡,异地务工人员尚未全面享受公共服务;基层公共服务专业人才缺乏,设施不足和利用率低的情况并存;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发展格局呈现新特征。随着国际竞争格局深刻调整,外部风险隐患明显增加,世界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以及广州、深圳“双核驱动”效应不断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基本面持续向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基础。
人口变动出现新趋势。我省常住人口规模领先全国,人口结构红利仍然存在,人口流动依然活跃,进一步增加对就业、教育、卫生、住房等需求。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传统功能弱化等趋势更加明显,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面临新挑战。
全面开放迎来新机遇。我省将进入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全面提速,医疗、教育、文化等交流合作持续推进,相关产业深度参与全球市场,增强链接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助推我省公共服务提质升级。
科技变革催生新动能。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时代加速到来,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促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和供给方式创新,加快推动需求释放和升级。
民生需求凸显新期盼。人民群众追求物质、精神生活双重提升,对公共服务产品的要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期盼更加优质化、个性化、多样化服务供给。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更加重视公平正义,对公共服务制度化、法治化提出新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在准确把握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不断完善我省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公共服务需求侧管理,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快补齐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多元化,有效增加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改善营商环境、做大国内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推动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准确把握公共服务的性质、内容和标准,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调整保障标准。
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统筹要素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促进公共服务公平、普惠和便捷可及。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重点人群、欠发达地区倾斜,形成并巩固城乡一体、区域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系统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明确政府兜底保障标准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到2025年,统筹城乡区域的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成熟,高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人民群众能够享有更加丰富、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涵盖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省实施标准、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和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深度融入政府治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区域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城乡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供给格局更加稳固,普惠性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加速推进。公办机构的公益属性更加凸显,非营利性民办机构进一步发展。公共服务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增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
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服务更加丰富。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拓展个性化的高端生活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和群众需求的适配性,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完备。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财政保障机制较为成熟,投入结构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社会力量投入更加积极。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人才紧缺状况明显缓解,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到2035年,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成更高水平的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优居、弱有众扶,高品质公共服务广泛享受,人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社会民生领域建成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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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粤府办〔2021〕37号).PDF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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